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警示案例十七:远离非法荐股
日期:2025-06-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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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荐股”一般是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机构或个人,以推荐股票、预测股价、提供投资建议等方式,通过虚假宣传、承诺收益、收取费用等手段,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或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行为。非法荐股属于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应予从严打击。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警惕互联网大师、股神和各类证券培训课程,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一、微信课程群“荐股”割韭菜
李某等人非法获取股民信息,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联系建立多个微信群,冒充“资深分析师”“机构内部人士“,先以免费荐股、拥有涨停股内幕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入群。初期,团伙推荐少量股票(小盘股)并利用资金优势,短期拉升股价,制造实力很强的假象。投资者盈利后,诱导投资者缴纳高额会员费或者直接与庄家合作使得投资者高位接盘,导致投资者损失巨大。
李某等人因非法经营罪、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至8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
二、虚拟荐股软件诈骗
深圳某团伙搭建虚假投资直播平台,雇佣各种“讲师”并包装成“股神”,开设大量直播间分析大盘、推荐股票。期间,该团伙宣传与“某优质私募机构合作”,并不断诱导投资者下载其研发虚假交易软件。实质是,资金并未真实进入股市,投资者向公司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该团伙在投资者入金之后不断通过后台操纵K线图,先让投资者少量盈利再等待进入大额资金后,宣称爆仓等,捐款跑路,暂停账户。
该团伙37人被依法逮捕,相关主犯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三、冒充证券公司分析师荐股
李某等人伪造自身为头部券商分析师,通过互联网多媒体平台亮出伪造券商公章、分析师证件及虚假研报等,日常发布大盘分析等言论,待投资者私信或者联系后,称可以通过分享收益等方式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承诺自身月收益为50%以上等。实际上,其推荐股票都是流动性很差的,承诺收益也是无稽之谈。
李某等人被证监会罚款并被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