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5-0000727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48997570000
名        称 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
文        号 主  题  词

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

当事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

胡冉,男,住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林斌,男,住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陈志斌,男,住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冷阳,男,住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马军,男,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奥园美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胡冉、林斌的要求,我局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林斌胡冉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奥园美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奥园美谷关联方情况

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奥园)为奥园美谷间接控股股东,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所述情形,中国奥园为奥园美谷关联方。

二、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

其一,1.2亿元及2.04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中国奥园时任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陈志斌安排其直接下属冷阳与上市公司联系提供资金支持。冷阳与奥园美谷时任财务总监林斌联系后,经奥园美谷时任董事兼总裁胡冉、林斌以及冷阳签字批准,奥园美谷于2021914日转出资金1.2亿元、2021916日转出资金2.04亿元至中国奥园关联方。

其二,4.74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930日,中国奥园通过其子公司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凯弦)分两笔向上市公司子公司广州奥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奥妍)转入4.74亿元。2021101日,广州奥妍又分两笔转出4.74亿元至深圳凯弦。

2021年,中国奥园非经营性占用奥园美谷资金最高时点金额4.74亿元,累计金额7.98亿元,累计占用资金占奥园美谷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08%。占用资金已于当年全部归还。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国奥园非经营性占用奥园美谷资金情况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奥园美谷未按规定在相关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合同、《情况说明》、记账凭证及银行回单、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

奥园美谷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案涉人员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胡冉作为奥园美谷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裁知悉7.98亿元资金占用情况,参与资金划转,未能勤勉尽责,敦促奥园美谷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林斌作为奥园美谷时任财务总监,知悉7.98亿元资金占用情况,参与资金划转,未能勤勉尽责,敦促奥园美谷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马军作为奥园美谷时任董事长在知悉奥园美谷7.98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时,未能勤勉尽责,敦促奥园美谷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冷阳作为奥园美谷时任监事、中国奥园总裁助理兼财务中心经理,知悉7.98亿元资金占用情况,按陈志斌要求与林斌联系,安排占用资金转出路径、参与资金划转,未能勤勉尽责,敦促奥园美谷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陈志斌作为中国奥园时任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知悉7.98亿元资金占用情况,安排其中国奥园直接下属冷阳与上市公司联系提供资金支持,构成组织、参与、实施案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11号)第十七条,认定其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听证过程中,胡冉及其代理林斌提出相关陈述申辩意见,复核,胡冉林斌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责令奥园美谷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万元;

二、对胡冉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

三、对林斌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

四、对陈志斌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

五、对冷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

六、对马军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万元。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湖北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湖北监管局

202564日        

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主办单位: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  版权所有: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

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归档数据

主办单位: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

版权所有: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