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07841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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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广西局 | 发文日期 | 1750990093000 |
名 称 | 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单丹) | ||
文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 | 主 题 词 |
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单丹)
当事人:单丹,女,1968年11月出生,住址:海南省海口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单丹短线交易“田野股份”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单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单丹2012年9月至今担任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野股份)董事、总经理,李某奇系单丹女儿。在2024年9月18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单丹证券账户买入“田野股份”股票133,000股,买入金额319,390.00元;单丹女儿李某奇证券账户卖出“田野股份”股票100,000股,卖出金额642,623.86元。上述买入和卖出“田野股份”股票时间间隔不足6个月。
调查过程中,单丹积极配合,要求李某奇及时向田野股份上缴有关收益。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有关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单丹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广西证监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