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6-00004230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76644942000 | |
| 名 称 | 关于对吴刚、汪艺威、朱叶梅、郭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关于对吴刚、汪艺威、朱叶梅、郭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吴刚、汪艺威、朱叶梅、郭滢:
我局在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开展的保供业务属于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公司内控管理不到位,部分合同的用印审批不规范,部分业务资料不完整。
公司董事长吴刚、总经理兼时任财务总监汪艺威、财务总监朱叶梅、董事会秘书郭滢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我局在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开展的保供业务属于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公司内控管理不到位,部分合同的用印审批不规范,部分业务资料不完整。
公司董事长吴刚、总经理兼时任财务总监汪艺威、财务总监朱叶梅、董事会秘书郭滢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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