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6-00003069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74202596000 | |
| 名 称 | 关于对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关于对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薛元潮、叶青、张中平: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直至2026年2月6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一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薛元潮、董事会秘书叶青、财务总监张中平未能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薛元潮、叶青、张中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请你们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直至2026年2月6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一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薛元潮、董事会秘书叶青、财务总监张中平未能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薛元潮、叶青、张中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请你们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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