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6-00000674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68755926000
名        称 厦门证监局关于对朱喜平、林莉、林海松、蔡志滨、吉国力、刘馨茗、程国卿、黄伟文、林惠芳、林毅鹏、于用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2号 主  题  词

厦门证监局关于对朱喜平、林莉、林海松、蔡志滨、吉国力、刘馨茗、程国卿、黄伟文、林惠芳、林毅鹏、于用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朱喜平、林莉、林海松、蔡志滨、吉国力、刘馨茗、程国卿、黄伟文、林惠芳、林毅鹏、于用真

路桥信息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2023年、2024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5,835,974.32元、25,764,001.49元,分别占公司披露当期营业收入的6.66%、10.71%;虚增利润15,307,059.32元、22,459,275.84元,分别占公司披露当期利润总额的73.57%、103.50%,导致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路桥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朱喜平、林莉、吉国力、刘馨茗、程国卿、黄伟文、林惠芳、林毅鹏、于用真作为路桥信息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路桥信息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林海松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在路桥信息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蔡志滨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在路桥信息2024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路桥信息相关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朱喜平、林莉、林海松、蔡志滨、吉国力、刘馨茗、程国卿、黄伟文、林惠芳、林毅鹏、于用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厦门证监局   

                      2026年1月13日

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主办单位: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   版权所有: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

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归档数据

主办单位: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

版权所有: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