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6-00003910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75781753000 | |
| 名 称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易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文 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66号 | 主 题 词 |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易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易青:
经查,你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期间,存在操作他人证券账户并约定收益分配、为他人融资提供便利等情况,不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十条第(六)项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十八条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6年4月8日

当前位置:
【打印】
【关闭窗口】
中国政府网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