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13525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63921940000 | |
| 名 称 | 关于对济南嘉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
| 文 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91号 | 主 题 词 | |
关于对济南嘉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济南嘉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未独立开展投资决策,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及时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山东证监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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