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6-00001897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71028450000 | |
| 名 称 | 关于对蒋芳娜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关于对蒋芳娜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蒋芳娜:
经查,你在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曙光中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介绍客户将证券账户交由他人操作、告知客户佣金信息不准确、多次调整解释口径干扰监管核查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一条第(四)项及《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二条第(二)、(三)项的有关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及《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湖南证监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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