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胡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日期:2026-04-24 来源:甘肃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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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林:
经查,你在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甘肃证监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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