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6-00001862 | 分 类 |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 名 称 | 关于同意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 ||
| 文 号 | 证监许可〔2026〕295号 | 主 题 词 | |
关于同意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6,689,209股股份、向南京新工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8,759,619股股份、向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420,105股股份、向南京艺工新合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373,495股股份、向南京艺工诚敬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925,010股股份、向南京艺工新合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903,600股股份、向南京艺工诚敬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790,278股股份、向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2,854,873股股份、向江苏和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6,561,416股股份、向南京高速齿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14,785,635股股份、向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0,547,105股股份、向南京大桥机器有限公司发行9,623,178股股份、向上海巽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152,829股股份、向上海渝华电话工程有限公司发行2,285,55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4,000万元的注册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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