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08197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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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关于核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 | ||
文 号 | 证监许可〔2025〕1395号 | 主 题 词 |
关于核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关于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请示》(渝农商行文〔2021〕14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二、你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筹备工作。你公司应当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后,向我会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前,不得对外开展基金托管业务。
四、你公司应及时向有关监管机构报告重大业务事项。
五、本批复仅是你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依据,如你公司拟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托管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并接受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
中国证监会
2025年7月3日